我的答案是「這樣不算。」
鬥力的定義,應該是這樣的,主要分為兩種。
(1) 對方先出招,我後出招,當對方的手接觸到我時,對方的力量就會作用到我身上。這時候,我如果順著對方的力量出招,就是借力,如果擾亂對方的力量方向,來破壞對方的招式,這是卸力,如果反抗對方的力量出招,這就是鬥力。
(2) 我直接用力將關節鎖住,曲肌也用力、伸肌也用力,身體成為物理學上,完美的「剛體」,於是我跟一根木人椿沒有兩樣。
本網站為個人的學習心得筆記,不足做為黃子健老師的教學內容代表。 黃子健詠春拳 教學地點: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158巷1號,信義國中大門進去後右轉三十公尺處走道穿堂上. 練習時間:每周二四五六晚上八點半至十點半 學費:每月2500元. 連絡人:黃子健老師 電話:095560971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