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對這個概念的分析如下:
(1) 喜歡鬥力的對方一個動作來,是帶有攻擊性的
(2) 我的動作回去,因為慢了一拍,所以我有鬥力
(3) 喜歡鬥力的對方當然是跟我鬥力
(2a ) 我的動作回去時,如果我轉了念頭,先讓一下,成功地破掉對方的動作
(3a) 假設對方的反應也滿快的時候,他理所當然地立刻再發動一次攻擊
於是,在沒有充分自我覺察的情況下:
我跟對方鬥力,我壓力小 ( 對方也只是鬥而已。)
我不跟對方鬥,我反而壓力大 ( 因為對方也開始放出更多的念頭。)
自我覺察不夠的人,自然會選擇壓力小的道路,然後就愈來愈鬥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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